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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空间数据标准

一、适用范围

普查区空间数据是国家统计局以统计用区划代码为基准,为方便普查任务分解指派划分的普查空间单元。

本规范主要是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普查区空间数据的内容、属性结构、属性信息等标准进行说明,并提供以上数据的分层、命名体系以及数据的组织信息。

二、编制依据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0-2007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CH/T 9004-2009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GB/T 1007-2001

《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国家统计局

三、普查区边界数据标准

(一)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以地理坐标表示,坐标单位为度。

(二)数据组织形式

1.数据格式及类型

普查区空间数据格式:Shapefile文件。

普查区空间数据类型:统一为面要素(Polygon),要求同一个区划代码的面必须为一个面要素,即所有图形与属性均为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不存在一对多或多对一的情况。普查区空间数据可以是简单面,可以是多面,可以带有洞,但不能带有岛。

普查区空间数据编码:Shapefile的字符编码为UTF-8。

(三)数据属性结构信息

1.乡镇(街道)级普查区

(1)属性结构

乡镇(街道)级普查区图层共有3个属性项,具体情况见表7所示。

表7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属性结构表

序号属性项描述数据类型数据长度备注
1code乡镇级区划代码Varchar12
2codeName乡镇级区划名称Varchar50
3geom乡镇级区划图形Geometry
(2)属性项定义
  1. 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

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共12位,其中前九位为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后三位为补充代码“0”。

  1. 乡镇级行政区名称

严格使用《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或习俗名称。

2.村级普查区

(1)属性结构

村级普查区图层共有3个属性项,具体情况见表8所示。

表8村级行政区属性结构表

序号属性项描述数据类型数据长度备注
1code村级区划代码Varchar12
2codeName村级区划名称Varchar50
3geom村级区划图形Geometry

(2)属性项定义

  1. 村级行政区划代码

村级行政区划代码共12位,均为村级代码。

  1. 村级行政区划名称

严格使用《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或习俗名称。

(四)区划数据说明

1.开展普查区的匹配与审核工作

可使用自动匹配功能快速匹配普查区划分代码与普查区划边界,针对调整后的普查区,采用手动匹配方式进行匹配。

图 1普查区的匹配

匹配完成后,需进行普查区的拓扑审核,审核项包括:

  1. 普查区编码不重复;
  2. 普查区名称不重复;
  3. 普查区边界与2023版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是否逐一对应。
  4. 系统已有的县界、乡界、村界之间:
    1. 是否存在普查区边界互相压盖;
    2. 是否存在普查区边界超出上级范围;
    3. 是否存在普查区边界中间存在缝隙。

图 2普查区的审核

通过审核的普查区边界可进入到建筑物标绘和普查小区划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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